作者: 更新时间:2024-11-22
各单位、部门:
2024 年 11 月 9 日是第 33 个全国消防日,为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 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学习宣贯新修订《河北省消防条例》,积极 营造全校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安委办、 省消安委办、省教育厅部署要求,我校决定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暨《河 北省消防条例》宣贯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12 月 31 日
二、活动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工、全校学生、“三保”人员及对外承包项目等相关工 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月暨《 河北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科普 教育讲座。 各单位召开消防科普讲座,结合《河北省消防条例》以案说法、 以案说责,警示主体责任落实。活动期间,河北省消防协会义务消防 科普宣传服务队配合进行相关公益宣传。
(二)组织开展消防应急实操演练 1各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以学校 11 月 8 日在 10 号学生公寓 开展的培训演练为参考,坚持从实战出发,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全员参 与、全过程模拟的实战演练活动,加强师生消防安全“四懂四会四个 能力”建设,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
(三)排查治理突出火灾隐患 邀请河北省消防协会的专职教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违规留宿住人、违规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 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行为, 协助进行火灾 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加 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实效。
(二)各单位将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报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田勇 电话:81666882;
河北省消防协会联系人:李甲芳,电话:0311-87081119、 13111519119(同微信)
安全工作部(处)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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