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更新时间:2025-04-2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4月8日承德市隆化县一老年公寓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暨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教安函〔2025〕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加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范围
学校各单位部门及所属实验室、研究所、校舍、食堂、幼儿园及校外租借校舍的商业网点、施工站点,均要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排查内容
参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内容》(见附件1)相关内容,对治安安全、校舍建筑、学校交通和校车管理、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电梯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周边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四、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各单位部门自查、学校抽查、省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单位部门自查。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参照检查内容(附件1)相关内容,依据管理职责和负责区域,开展自查。自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点、无漏洞。
(二)学校抽查。学校组成督检查导组,对各单位部门自查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3,通过检查、抽查,督促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促进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
(三)省暗访。学校各单位部门随时做好迎接省暗访工作组的检查工作。专项排查整治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基层一线开展随机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抓拍记录、现场交办整改,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学校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自查、抽查,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排查整治工作要实行台账管理,存在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行为的,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问题整改。坚持做到周密部署、全面排查、深入彻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设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报告。学校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隐患,如实填写《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问题汇总表》(见附件2)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未能立行立改督办整改问题清单》(见附件3),经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A111室,word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安全工作部(处)邮箱。
以上材料均须按要求报送两次,首次报送时间为4月29日中午前,第二次报送时间为5月30日前报送。
联系人:付彦青 联系电话:0311-81668269。
附件:1.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内容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