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更新时间:2025-06-10
河北科技大学
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冀教安函〔2025〕24号)部署要求,6月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做好我校“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单位、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学习重点,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持续培育校园安全文化,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微课堂、参观见学等活动,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全力抓好本单位、部门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红线,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二、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各单位、部门要持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广泛发动、认真学习宣贯《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2024年1月14日公布施行)和新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6月1日施行),切实落实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和师生特点,灵活组织宣讲活动,开展《条例》宣传,使宣传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易于理解,便于掌握。开展宣传要注重利用新媒体平台,提高宣传覆盖面与实效性。
三、组织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行动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结合学校安全建设年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开展“应急有我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宣传活动,调动师生员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积极性,鼓励师生员工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在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提示性海报、标语、条幅,对所属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学校重点安全领域以及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水域、排水设施和学校周边自然环境等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限时完成整改。
(二)开展“隐患辨识科普行动”。各单位、部门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师生身边常见的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宣传活动,在报、网、端、微和户外电子屏、展览展台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师生员工自愿参加“安全隐患随手拍”新媒体作品征集、测测你的“安全力”应急科普趣学、“安全隐患我查找”网络知识答题等形式科普活动,不断增强隐患辨识能力。
(三)开展“消除隐患演练行动”。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所属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联合相关部门围绕自救互救、人员转移等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火灾、地震等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进一步提升隐患识别能力, 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师生应急逃生避险能力。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积极营造全校关注、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及任务分工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师生强化安全意识和提升防范能力的有效载体。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压实责任、推动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围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知识普及到校园课堂、普及到师生员工,切实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校园,大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件、事故发生,全面保障师生安全、不断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安全工作处负责牵头组织学校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宣传标语、展板、公益海报等,为各单位、部门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学习资料,组织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联合学生处、团委组织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党政办公室负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议题”工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有关协调事宜;宣传部负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利用新媒体宣传《条例》等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利用电子屏等平台滚动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学生处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检查,配合组织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团委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志愿者,利用校园广播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配合组织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后勤与校园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燃气、食品、校舍、防汛、校车、特设等安全工作自查;资产处负责组织实验室的校级检查、校内商业网点的安全工作自查;国际处负责组织外教、留学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及安全工作自查;信管中心负责网络安全自查;各单位、部门按照学校活动方案部署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工作自查,学院作为实验室管理责任主体,要提高实验室安全防控主动性。
各单位、部门请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报安全工作部(处)A111室。
联 系 人:付彦青
联系电话:81668269
2025年6月5日